縱火漢三級燒傷嚴重或需截肢 傷者2危殆5嚴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2/10 23:30

最後更新: 2017/02/11 09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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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記者曾秋文攝)

港鐵縱火案中,涉嫌縱火的60歲男傷者下身著火躺臥月台,獲其他乘客協助撲熄,其褲管燒盡,大腿及小腿皮膚被嚴重灼傷至皮膚剝落,消息指他傷勢達三級燒傷;此外,不少傷者的腳部、面部或背部燒傷。皮膚科專科醫生陳厚毅指出,一旦達三級燒傷,傷者神經線或已「燒爛」,甚至有機會需要截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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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厚毅指出,三級燒傷的傷者:「應該沒有知覺,成個皮膚已全熟,傷處都會呈碳黃色。」又指燒傷後最擔心出現感染:「如受感染會令傷者休克,嚴重可奪命,視乎幾多皮膚燒傷。」

他解釋,二級燒傷已傷及真皮層,或會出現水泡,同時因未燒斷神經線,傷者會感痛楚;而一般二級燒傷的中度、嚴重傷者及三級燒傷者都需送院治理,三級燒傷者有機會需於深切治療部或加護病房治療,亦需以抗生素或特別抗菌敷料處理,以避免受細菌感染。

至於會否留下後遺症,陳稱,二級燒傷影響真皮層,即使毋需植皮,亦會留下疤痕,甚至出現疤痕增生,傷處皮膚或變硬,影響該處的活動能力。他提醒,如身體起火,應即時以清水或滅火筒撲熄:「可以用水沖洗(傷處),冷卻及鎮靜皮膚,同時亦可沖走污物。」

截至晚上10時40分,醫管局共接獲18名傷者,涉及7男11女,分別送往明愛、廣華、瑪嘉烈、威爾斯及伊利沙伯醫院;當中2人危殆、5人嚴重,一人已出院。有關資料如下:

醫院 穩定 嚴重 危殆 已出院
明愛醫院       1(女)*
廣華醫院 4(2男、2女) 2(1男、1女) 1(女)  
瑪嘉烈醫院 2(1男、1女)*      
威爾斯醫院     1(男)  
伊利沙伯醫院 4(1男3女) 3(1男、2女)    
總數 10 5 2 1

*涉及18歲以下傷者

註:截至今晚10時40分數字

資料來源:醫管局

但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到廣華醫院探望傷者後指,政府高度關注事件,又指事件中共有18名傷者,其中廣華有7名傷者,當中2人危殆、一人嚴重、4人穩定,燒傷他們的四肢及面部,吸入濃煙或氣體,而伊利沙伯及威爾斯醫院,各有一名危殆病人,另一名病人由明愛醫院轉送瑪麗醫院,情況嚴重至危殆。